史志办是事业编制,以南昌市史志办公室来说明。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市直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南昌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共南昌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于2002年8月21日合并,组建南昌市史志办公室,归市委、市政府共同管理,以市委管理为主,为市委、市政府主管全市党史、地方志和年鉴编修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市委、市政府制订全市史志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贯彻实施。
2、向下级史志工作机构布置工作任务,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同级或下级有关部门、学术团体的史志业务工作;审查批准县区志和县区、市直单位年鉴出版;培训全市史志和年鉴编辑干部队伍。
3、征集、整理、保管本市党史和地情资料,研究党的历史经验,进行地方志、年鉴理论研究,提供党史、地情资料和研究成果为领导及有关部门借鉴、利用。
4、编辑出版地方党史、革命史书刊和《南昌市志》、《南昌年鉴》。
5、结合党的中心工作,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组织全市重大革命历史纪念活动。
6、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参考资料:南昌市史志办公室官网
史志办是事业编制,以天津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来说明。
天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地志办)为负责本市地方志工作的具有行政职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厅管理。
主要职责
(一)拟订本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制订本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和标准。
(三)组织编纂本市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并负责组织审查验收。
(四)搜集、整理、保存天津地方志资料,组织整理天津地区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五)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拓社会用途途径。
(六)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及天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编制辨析:
一般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体分为在编和非在编人员。
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区别:行政编制也就是国家公务员是有级别的,如你第一年是科员,可能是最低一级的,你几年以后当了科长,就是科级。再几年以后当了局长,就是局级。也就是说,你如果是行政编制,那你就是按公务员法只“走”行政级别的。
事业编制,情况复杂,其中包括一些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参公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比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待遇执行,也就是按照职级核定工资。其它的事业编制是按岗定薪,分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其中管理岗叫职员,是一到十级,依次对应着正部级至办事员这样的行政级别。
专业技术岗是根据行业的要求进行职称评定,比如医生和教师。工勤岗就是工人。
事业编制的人员一般走上副科(八级职员)领导岗位后也可以交流到行政机关当公务员,也可以参加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当领导。
银行编制主要包括两种:一是银行正式员工(也称银行编内员工),二是劳务派遣协议工。
参考资料:天津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办公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编制
史志办是事业编制,这理以济南市史志办公室来说明。
济南市史志办公室隶属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副厅级事业单位。作为济南市史志编纂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是: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负责拟订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制定各项规范标准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济南市志》、《济南年鉴》等市级志书史书及市情资料性书籍的编纂、出版发行及旧志整理研究工作。
(三)对县(市)区及基层志书、年鉴编纂工作进行指导;审定县(市)区志稿。
(四)负责市情资料收藏、整理、研究和开发利用。
(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实施单位
科研单位、教育单位、文化单位,新闻、广播、出版单位,卫生单位,体育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单位,社会福利单位,环境保护单位、交通、城市公用等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的单位,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活动经费的开支渠道除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外,还有部分事业单位的经费,采取自收自支,差额补贴等办法。
参考资料:济南市史志办公室简介—济南市人民政府 事业编制_百度百科
史志办是地方史志办公室的简称。
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区政府设立地方史志办公室,一般隶属于政府办公厅(室),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规格一般为厅(局)级或副厅级,下设人事秘书处、年鉴工作处、省志指导处、县志指导处、省情资料处等职能处室,辖年鉴出版社、省情网站、方志馆、方志博物馆等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各地不等。
地级市一般设地方史志办公室,直属市政府,也有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的,规格一般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也有低半格为副处级的。
县市区政府一般是史志办与党史研究室(党史办)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科级或副科级单位;也有单独设立史志办的。约一半左右参照公务员管理。
国务院管理指导地方史志工作的机构是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简称中指组,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日常工作由秘书长领导中指组办公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