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偷了二百元的东西,在公安局找了人交了两千没拘留就出来了,说是不记档案,但录口供摁手印来

2024-12-03 17:24:3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可以要求派出所开个收据和证明,如果再有事的话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派出所的行为。

回答(2):

没有达到刑事立案的数额标准,只应当是承担行政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的!

回答(3):

盗窃200元左右的物品不足500元的,公安机关只能以治安案件受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伍佰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灶大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枣岩罚款。
因此如在公安机关没有对盗窃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如没有处罚决定书(应送达本人)可以视作公安隐岩竖机关没有处罚,因此就不会有违法处罚记录,不必担心。
至于录口供、摁手印是公安机关对违法嫌疑人或现场人员的常规工作手段,与处罚与否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