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自己走路不小心摔伤是否属于工伤?

2024-12-01 08: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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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虽然扩大了认定工伤的范围,但是也没有把自己摔伤列为应当认定工伤的范围。

回答(3):

不属于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能认定为工伤的,仅限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第六项。

回答(4):

肯定不属于工伤了。(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回答(5):

我肯定的告诉你算工伤,就是在下班回家途中走路摔伤都是工伤,你好好看看新的工伤保险条例。
新的工伤保险条例里面说的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