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军人因病医疗期满,经医学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评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
神经系统疾病经治疗后遗留肢体瘫痪(单肢瘫痪肌力≤2级、双肢瘫痪肌力≤3级、截瘫)、球麻痹、眼球严重运动障碍、永久性轻度以上智能减退、失语、失用、失读、失写或膀胱直肠功能障碍;
中度癫痫,病史及系统治疗≥2年,每年仍发作≥3次,且至少两家三甲医院各有1次脑电图检查(癫痫波)支持癫痫诊断等;
(一)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学员因战因公致残,以及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学员因病致残医疗期满符合评残申报条件的,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相关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团级以上后勤(联勤)机关卫生部门申请评残。
(二)军人申请评残医学鉴定必须有两名旁证人员予以证明并填写《军人申请病退评残医学鉴定审查表》。
(三)军人申请评残医学鉴定,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军人申请病退评残医学鉴定审查表》。
(2)《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或者《军人残疾等级评定表》。
(3)个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参考资料:军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百度百科
现役军人病退是依据《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后卫[2011]844号)执行的:军人因病医疗期满,经医学鉴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评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
神经系统疾病经治疗后遗留肢体瘫痪(单肢瘫痪肌力2级以下,或双肢瘫痪肌力3级以下,或三肢瘫痪肌力4级以下并1项以上相关的阳性体征或客观检查)、球麻痹、失语;
中度癫痫;
经正规治疗1年以上疗效欠佳的重症肌无力;
脱髓鞘疾病:多发性硬化及其它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导致轻度以上运动障碍;
遗传及非遗传性神经系统变性及代谢性疾病,导致轻度以上运动功能障碍且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
由各种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导致的永久性轻度以上智能减退;
肌张力异常性疾病导致中度以上运动障碍;
慢性脑器质性精神障碍1年以上。
扩展资料
新修订的《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共485条,对多数疾病的诊断、治疗、住院时间、次数、辅助检查等作了详细规定。
新修订的《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共111条,对部分疾病的诊断、治疗、住院时间、次数、辅助检查等作出详细规定,对不同器官移植术后、各种恶性肿瘤在表述上进行了统一,条理更加清晰,可操作性也有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布《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和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共9章36条。
《办法》确定了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医学鉴定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申报鉴定审批程序,明确了医学鉴定工作实施集中鉴定、集中审批的组织方式,提高了审核把关权限,加大了监督和违纪处罚力度。《办法》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人民网-军人病退和残疾等级评定新标准出台
部队办理病退手续主要是看你身体是否能胜任这项工作。而且必须是因公致残,或病。病退是按本档级的%80发放工资,部队有需要必须无条件服从。
现役军人的病休个人理解为两个含义,一是因病退休,即退出现役,办理退休;二是因病回家休息,继续在部队服役,但是因为病情,需要在家养病。
如果是因病退,必须要符合相应的病退条件,相关的标准在网上都能查到。这里只说说病退的稜遇。
从批准病退的下月起,执行退休工资,退休工资是按照比例发放的,军龄不满20年的,按照基本工资的85%发放,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加1个百分点,荣立个人三等功的,增加5%,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增加10%,但是最多不能超过100%;同时停止住房补贴和工作性补贴;
当年批准退休,第二年审定,第三年移交地方;
退休军官和士兵,都要移交地地方民政局,从移交后的第二年1月,工资由地方发放,发放工作时,会有交通费、水电暖补贴、书报费等,医疗按照当地公务员的标准执行,参加指定的党组织活动,并且过节还会有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