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是否审核通过?

2025-03-22 09: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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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扩展资料

(一)发票因购货单位信息输错的(包括税号、名称、地址等)除要提供证明原件之外,还需提供购货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销货方将购货方名称开错,如应开给A公司却开给了B公司的,需发票上开具公司名称的企业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发票代码和号码、陈述公司未与销货方发生此笔业务,并承诺此发票为认证抵扣;实际应接收发票的购货方出具一份证明,说明公司向销货方购买货物,未收到发票。

(三)购买方公司名称变更的需要提供对方工商局出具的名称变更书复印件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

(四)发票单价、数量、品名等开具错误的,除需提供证明之外还需提供原订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发票重复开具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前开具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回答(2):

1: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

2:点击开票界面上面【红字发票信息表】按钮,出现选项,选择【信息表填开】。

3:按顺序进行后提交等待系统自动审核,如果不自动审核,那么手动点击上传,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按钮,选择【信息表查询导出】直到申请单显示【通过审核】。

4:进入【发票填开】,上面点击【红字】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打印即可。

国税局的规定,收票方必须在开票之日起90内认证。你单位照常做报税事宜。90天过后,国税局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如果对方没有认证,会产生缺联(缺少抵扣联)发票信息,生成发票协查案件,当地国税局会到他们单位去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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