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要怎么赔偿

2024-11-15 23: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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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回答(2):

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需要向其支付最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公司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首先会要求其限期改正,为员工补缴社保,逾期不改正的要求其缴纳罚金,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回答(3):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4):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回答(5):

1,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的,可到社保投诉。 2,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未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员工要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每年赔偿一个月工资。还有要为员工补缴各项保险,这二项权利会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