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60周岁以上男性员工,该员工若被辞退后,能要求企业进行经济补偿吗?

2025-03-23 12: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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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没签劳动合同本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一定要与对方补签。
2、这个要求很难实现,因为本身就达到退休年龄,在改公司的任职年限又很短,要求不够合理。
3、签的完合同之后,公司单方面违约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接触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接触劳动合同,无权要求对方一定要履行。

回答(2):

很难达到你的要求,从双方的实际行为来看,是不属于劳动法解释范围的,只能通过合同法来诉求了,而将对你的举证带来很大的难度,实际情况看来是不利于你。建议你先找一位负责人的律师咨询一下。

回答(3):

男性超过60周岁,已退休。不在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内,是否要支付补偿金,你要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