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社保局赔偿了后厂里给的是工伤什么钱?

2024-11-16 10: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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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承担的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是派人护理住院的受伤职工;二是受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三是受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该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回答(2):

用人单位承担下列费用:
1、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和福利;
2、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3、解除合同时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4、五至六级工伤职工难以安排工作退出劳动岗位的伤残津贴。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