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样分配,各方的比例多少?

2024-11-16 18: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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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回答(2):

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事故受害人的死亡而导致的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失,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但死者近亲属之间对死亡赔偿又是该如何分配的呢?

我国法律规定死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一个死者上述的近亲属都存在,该如何分配死亡赔偿金呢,是否可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给予分配呢!

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后所产生的,所以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他任何非近亲属的第三人都无法对该项财产主张任何的权利。

我国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事实上,死亡赔偿金作为一种对死者未来可期待财产性收入的补偿,可以参照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http://www.peichang.cn/detail/id1829.html
分配决定因素:

一、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二、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死亡赔偿金不应适用《继承法》13条之规定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的原则,而应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来对待,同时对未成年人的实际利益应当优先照顾。当事人不要求分配的,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进行分配。

回答(3):

死亡赔偿金分配决定因素和分配方式如下:

  1. 依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由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享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2.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死亡赔偿金不应适用《继承法》13条之规定的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均等分配的原则,而应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来对待,同时对未成年人的实际利益应当优先照顾。当事人不要求分配的,法院一般不会主动进行分配。

  • 什么是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事故受害人的死亡而导致的死者近亲属的财产损失,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我国法律规定死者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分配注意事项:

    如果一个死者上述的近亲属都存在,不可以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来给予分配。因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死后所产生的,所以它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其他任何非近亲属的第三人都无法对该项财产主张任何的权利。我国对于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回答(4):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按遗产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分配。具体的分配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关于工伤的死亡赔偿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回答(5):

这就要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