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学金。
奖学金的评价标准:
1、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品学兼优、思想进步、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年级前15%。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85分。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考试无作弊行为。
5、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此外,吉林农业大学还设置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由学校一次性发放给学生,并记入学籍档案。
第二章资助标准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五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六条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
第七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