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是怎么样的人,从哪里看出

2024-11-18 04: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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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文/张敏
《孔雀东南飞》将刘兰芝塑造成了一个善良、有才、温顺、勤劳的人,但是她却以悲剧收场,而这样的结局与其性格特点有着一定的联系。刘兰芝反抗精神、反抗行为有其软弱的,妥协的一面。反抗与妥协,刚强与软弱相融合,二律背反,兰芝的忍辱负重与焦母的强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刘兰芝是一个才女。文中多次提到她“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在古代来说,一个女子能做到这些是可以算有才的了。

刘兰芝吃苦耐劳。“鸡鸡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很好的说明了刘兰芝的心灵手巧和任劳任怨。一个弱小女子每日勤于机织,还是需要很大的毅力的。刘兰芝心地善良,善解人意。婆婆故意刁难她,她却在被婆婆逼走的时候对婆婆说:“受母钱帛多,不堪母驱使。今日还家去,念母劳家里”,还嘱咐小姑“勤心养公姥,好自相扶将”,足以看出她是多么善良。另外,焦仲卿告诉她过段时间再去找她的时候,她担心的并不是自己能不能再回来,而是只希望焦仲卿可以记住她,这是真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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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刘兰芝的道德风范
刘兰芝善良坚忍,勤于纺织,工于剪裁,也确实体现了劳动妇女的特点和品德。从妇女道德来看刘兰芝,在日常生活中,她不失为一位合乎汉代“三从四德”规范的淑女、贤妻和孝顺的儿媳。
1.1 刘兰芝的言行举止
(1)其言:作品《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求遣之辞,义正言婉;拜别之辞,贬己自责;密誓之辞,情真义重;谢媒之辞,颇有分寸。皆有规短可寻而不容越,皆能依对象处境的不同而有别,合乎“四德”要求。所谓“择词而说,不遂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受母钱币多,不堪母驱使。”是不忘长辈之善不言人过的措词。“本自无教训”“生小出野里”是严于责己,示卑弱以让人。“儿实无罪过”,仅此一句,回复亲娘的责备追问,吞下了多少委屈和苦衷。是“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的突出体现。
(2)其容:汉代对妇容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不必颜色鲜丽”;“沐浴以时,身不含垢”。从焦母对刘兰芝的指责和对“东家贤女”外儿的夸张看,大概刘兰芝平日忙于家务纺织之事而不遑打扮,这在焦母这个以儿子为“贵家子”的俗气之人看来,似乎有失体面,但刘兰芝所为,未失妇容。一旦被遣,依汉礼仪应着嫁时之装以“大归”时,她“事事四五通”严妆而出,令人有“精妙世无双”之叹。“细步”处,俨然大家风范。临别前对房中什物的捡点交待,可证平日操持的稳重和临乱不苟;拜别焦家的礼节和言行,足见其虽内心痛苦而容止安详。即使投身清池,也不忘脱履于岸,既可表明心迹,又可免无谓的牵连。真可谓“清闲宁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
1.2 刘兰芝的家庭人际关系
刘兰芝“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未违“三从”之教。主要表现在:
(1)对丈夫贞顺。刘兰芝首要的社会角色是妻子,她对焦仲卿恩爱始终,生死相依,无疑是出于夫妻情深。因为焦仲卿给予了她应有的理解、同情,在她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曾以微弱之躯,为她抵挡生活中的风雨,甚至到死,也未放弃对妻子的爱。但焦仲卿之所以如此,也离不开刘兰芝对为妻之道的恪守。
(2)对长辈的孝顺。刘兰芝两头均已丧父,但从她对焦刘二母的态度亦足见孝顺之德。在平日的刁难虐待下,她仍不忘“供养卒大恩”;被遣前焦母的“槌床大怒”和堂上拜别时焦母的冷酷,都说明婆母在以“义绝”驱媳,但刘兰芝言辞委婉,依礼行事,谨奉孝道。显然,这不是内在的自然情感的流露,而是对“曲从舅姑”道德规范的遵循。
(3)对幼辈的慈爱。刘兰芝膝下尚无子,从她对小姑的情义,可以看到她“和于家”的品德:“却与小姑别,泪落连如子。”洒下的是一片真情。“始扶床”“如我长”的感慨,“勤心奉公姥,好自相扶将”“初七及下久,嬉戏莫相忘”的叮咛,感人至深。
二、刘兰芝之死
刘兰芝在被遣之后拒绝家长和官吏对她的操纵,以死抗争。她的死体现了妇女道德规范的人格标准,是殉情,也是殉道即“发乎情,止乎礼义”。
1.1 同焦母刘兄的冲突
虽然从礼法制度上讲,刘兰芝同焦母刘兄的冲突,是长幼冲突,但从道德层面上分析,则是一场善恶冲突。因为刘兰芝在她们面前,从无不是之处,而恰恰是焦母刘兄首先背弃了人伦道德。《孔雀东南飞》正是通过悲剧双方善恶对照以寄托其道德评价的。
1.2 个体的道德信念
源于自身的道德信念,是一定时代和社会的道德原则和基本规范内化的结果。刘向的《列女传》分类编定的古代妇女事迹,是对“母仪”“贞顺”“节义”“贤明”的形象解说;汉代诗歌《列女操》《贞女引》《高拘操》《雉朝飞操》和《杞梁妻歌》的风靡于世,正是妇女重品性操守风尚的曲折反映。同许多以毁容,断发,自尽以全人格的东汉女子一样,刘兰芝“人贱物亦鄙”的叹息,“进退无颜仪”的羞惭,“愁思出门啼”的悲愤,不也正是夫妻之情被毁,道德人格失落的双重痛苦吗?
1.3 刘兰芝的道德理念
在兄长令其出嫁的决定作出之后,刘兰芝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顺从兄长之意,嫁太守家以求终此一生,或可得荣华富贵;一是谨守与仲卿之约,宁为玉碎,不求瓦全。前者谓之“从父”之德,后者谓之“从夫”之义。正是这种情与义都处于两难的人生选择中,刘兰芝选择了后者。这种选择,既合乎“愿得一心人,白首不分离”的妇女生活理想,也合乎“从一而终”的封建妇女道德信条。
三、刘兰芝的形象
刘兰芝形象具有经久不衰的美学和伦理学价值,一个民族的道德是不可能断流的。尤其是那些至今在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仍能发挥积极作用的道德规范和公共准则,更应在批判的基础上继承改造以发展新的文明。
首先,妇女道德是一定社会特定生产方式的产物,“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妇不织或受之寒”的自然经济,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几代同堂的家庭结构,聚族而居的村社环境,必然使谨夫妇,敬爹娘,和家人,睦邻里,存后人的道德观念有发生和存在的土壤。其次,家庭作为妇女道德的实践范畴,是长幼血缘亲情和男女天然关系的结合体,因而作为封建妇女道德的主体的婚姻家庭道德必然要更多地吸收和融注本民族长期形成的,诸如仁爱、宽容、恻忍、孝顺等。第三,作为道德实践的主体,古代妇女处于社会和家庭的最低层,因而更多地继承和弘扬起中华民族厚德载物,于柔弱中求自强的精神。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妇女的这种自强和牺牲,不仅不会惊忧社会的安宁,反而会维系人类文明的延续,经过长期的历史选择而积淀为民族的共同心理和风俗习惯。
四、结论
长期以来,我们对刘兰芝形象的道德内涵仅以“善良”“劳动妇女美德”概括之而语焉不详。实际上刘兰芝不是受到封建家长迫害的一般古代妇女形象,而是一位“在忠实于家庭义务方面达到悲剧美最高峰”的古代妇女的典型,是体现封建时代完美的“妇德”的形象。她由淑女而贤妻而烈女的道德实践,概括了中国古代妇女道德的基本内涵。她的生活道路,体现了中国古代妇女的悲剧命运。这便是刘兰芝形象在具有深刻社会批判意义的同时所具有的美学伦理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