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不同:固定综合单价承包与固定综合单价包干里都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经费、利润、税金等,前者综合单价项目里,国家对某个单项有变化事可以调整、而后者虽然也包括这些项目,都是合同的结算方式已经注明“包干的结算”字样,意味着包死、不再调整。
2、风险不同:综合单价里会考虑一部分风险费用,就是为了不再做调整设置的。但在实施中还是要看实际情况,主要是看业主和承包单位的博弈。
扩展资料:
合同:
固定价格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可调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固定单价×实际工程量;在同一合同计价方式中,对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两者只能选择一种,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话说到此,你可能仍不会理解,其实签订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是与其工程的内容相关的。
总价合同相对应的是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而单价合同相对应更多的是劳务分包合同; 另外固定单价合同强调的是单价固定其总价是不固定的;而可调总价合同强调的是市场的工、料、机等的价格发生变化时,都要调整(当然合同双方会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核减是否合理,如下两种情况:
如果按照正常的工程完工,应该包含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工程量。这种情况下核减是不可合理的。
如果你缺少综合单价里面部分定额工程量,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核减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
具体还有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参照合同协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南山说造价。
如果按照正常的工程完工是应该有法兰片的话,你缺少法兰片属于工程不完全合格,参照合同做出减少的处理是符合事实情况的,对于减少的金额是不是合理还得看具体的价格情况
这个是相对的;
从施工单位角度:如果可以下调这个单价,你就问他,减钱的项目认了,那么加钱的清单项(因为现场做的复杂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或者增加其他工作内容的),是否也可以上调价格呢?答案是肯定的:两者是共存的,能把高的往下调就能把低的往上调
从审计的角度:审计是全盘审计,从图纸的合理性及现场的合理性以及工程造价的合理性上面,进行全盘审核,他对有疑义的都可以进行增减
肯定是不合理的。合同签订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实际操作中,审计公司会核减单价过高的细目,核减的多少可以与其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