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上说明不要抚养费,但现在想要抚养费,我们还能向法院起诉所要抚养费吗

2024-11-17 14: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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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回答(2):

无特殊情况(生活困难等)一般无法要的,因为一般离婚的时候,抚养孩子的一方都会多分到一些财产的。所以你们的离婚协议只要没有胁迫等情况下就是有效的。可以提起诉讼,但是机会就看举证等了。

回答(3):

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对方要抚养费就可以了,没有时间限制。支付抚养费是不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尽抚养义务的方式,跟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没有关系。

回答(4):

可以,有两年的追诉期。 最好找专业律师“对症下药”。

回答(5):

您好,即使离婚时约定了不要给抚养费,但是如果负担抚养费的一方发生经济困难,亦有权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 52 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