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协议书(干股协议书)内容是否稳妥?如果不能与本人签署,跟她妻子签,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2024-10-30 0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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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由于部分原因,不能直接与本人签署,如与其太太签订,如何签
  最好争取与本人直接签署,由其妻子代签的话必须要求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会涉及无权代理问题,对以后合同履行产生不确定影响

  2.如甲方的现有技术无法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则甲方需为乙方公司工作满三年以上才可以拥有本条第三款规定的5%的完全股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依据是公司法27条
  劳务出资属于不合法的出资形式,依法不能取得股权。此条款约定无效

  3.甲方根据勤勉原则以其拥有的技术为乙方公司工作
  甲方作为入股一方在公司是处于股东地位的,约定勤勉工作是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出现在入股协议中是不适当的

  4.甲方和乙方各协议人承诺,对甲方因本次技术入股而提供、披露的任何技术秘密及专有资讯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均不会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占有或者使用,甲方亦不会用于自营业务
  对于本条款,只能说可有可无。因为股东出资后所有权就会移转给公司而成为公司的独立财产,公司当然有权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而甲方在出资后无权再对该知识产权做出处分

  5.甲方不能以其技术干股要求乙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乙方强制收购
  事实上股东在法定情形下是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依据是公司法75条。如果此条款违反了公司法,那么依法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6.甲方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竞业禁止原则仅对公司高管适用,而不是对所有股东都适用,依据是公司法149条第5项,本条款违法而无效
  事实上如果想达到竞业禁止的目的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加以限制,而不是在入股协议上约定

  就入股协议而言错误不少,最根本的一点是没理解股东和雇员的区别,把雇员的义务一概适用到股东的身上是违反公司法的,也是无效的。如果想要一份好的协议,不妨带上资料去当地律师所具体咨询为好。为了以后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还是建议找律师起草一份正式的协议吧
  希望对你有帮助,祝顺利!

回答(2):

一是委托人的确认
二是单位确认
三是能够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