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追偿后,保险公司会先找你。代位追偿的前提是:一是对方车辆无保险,对方不赔付可以先由你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二是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三是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甚至“人间消失”;四是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五是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代位追偿后,保险公司会先找事故责任方,先找你。因为保险理赔也是需要投保人提供材料才能理赔的 。
代位赔偿”流程
1.提交材料:向本方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认定书、驾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凭证及肇事司机相关信息。
2、定损修车:根据保险公司的定损裁定的维修项目到二类以上维修点修车。
3、等待复议:复议时间为15天。
4、保险赔偿:车辆维修完后,自己先垫付维修费用,再到自己车辆购买保险的公司理赔点报销理赔。
5、配合作证:配合保险公司和相关部门调查肇事者的情况。从法律途径获得肇事者的赔偿后结案。
拓展资料:代位追偿权的实现条件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按照法律的规定,一般应具备下述要件方能成立:
1.保险人因保险事故主对第三者享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首先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其次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对其享有赔偿请求权。
2.保险标的损失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即保险人负有赔偿义务。如果损失发生原因属于除外责任,那么保险人就没有赔偿义务,也就不会产生代位求偿权。
3.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对第三者的赔偿请求权转移的时间界限是保险人给付赔偿金,并且这种转移是基于法律规定,不需要被保险人授权或第三者同意,即只要保险人给付赔偿金,请求权便自动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的代位追偿权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事故,且该事故的责任不在被保险人,而在第三方的时候才可以生效。一旦使用代为追偿权,保险公司会先进行赔付,而第三方的赔付就与被保险人无关了,所以代位追偿权最终的行使权在保险人的手里。
找你的保险公司。具体就是你的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这理赔员就是你报险后的指定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