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2024-11-22 22:2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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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孩子已经判给一方或者协议约定给一方,如果想变更抚养权有两个办法:
1、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协议一般经签字就生效。
2、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判决是否准予变更抚养权,主要法律依据就是上面的规定,原告方要注意准备好相关证据,而且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才有可能出具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对于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的,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
第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第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第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为了争取抚养权,我们应该怎样做呢?我来给您支招。
首先,收集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出现残疾伤病的病历,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或由律师前往医院调查核实。
其次,收集对方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如果出现对方有虐待孩子的情形,可以向妇联、街道、公安等多个部门检举,固定上述部门处理的结论意见证据及孩子受伤的照片证据,以此来变更抚养关系。
对于孩子八周岁以上的,应该与孩子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只要孩子愿意跟随您,而您又有抚养能力,就可以申请变更抚养关系。

回答(2):

离婚后,抚养关系仍然可以变更,因为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及子女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出于对子女健康成长的考虑,法律允许离婚夫妇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两种方式:
(1)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2)双方达不成协议或者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对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应予支持: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回答(3):

作为任何一方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都要满足一些限制性的条件,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是有权力选择要跟随哪一方生活的,一般这种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

回答(4):

女方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说明你要孩子的理由,有能力抚养孩子,如果孩子小的化女方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概率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