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民的噪音归哪个部门管理

2024-11-15 11: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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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噪音其实也是一种环境污染,因此对于噪音,是有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的,扰民噪音的分管部门,根据不同的地方、类型,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理。一般来说有以下几个部门。
第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有如下几种:1、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不同的城市对于室内装修的时间都是有各自的规定的,一般都是在工作日早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到晚上六点之间;2、室内的娱乐活动,比如音响乐器等影响到居民生活的噪音;3、市区内的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发出的扰民的噪音,比如广场舞的音响等;4、商业活动造成的噪音,比如宣传用的高音喇叭。
第二,环保部门。环保部门主要管理的扰民噪音有如下几种:1、建筑工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所造成的扰民噪音;2、工业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造成的扰民噪音。
第三,交通部门。主要负责道路交通造成的扰民噪音,比如街道的机动车辆,没有按照规定,擅自鸣笛造成的扰民噪音。
第四,城管。饮食服务,文化娱乐,小摊小贩,空调等造成的扰民噪声。
当然,很多扰民噪音的情况,都会涉及到不止一个部门,找到其中一个即可。如果还是不能确定找哪个部门,可以直接投诉到市政府,市政府受理了投诉后,会自行根据不同的噪音类型,转交给相应的主管部门,他们会依法及时处理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回答(2):

目前管理城市噪音主要由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负责。
环保局:
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
遇噪音可拨12369
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
“比如说建筑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确实是由环保部门监管的。”

公安局:
机动车辆、社会生活类、装修噪音
遇到噪音可拨110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机动车辆、社会生活噪声、室内装修等扰民行为。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以下这些“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音响器材,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且不听劝阻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的。又比如在夜间和午间使用电钻、电锯、电刨等产生噪声污染的工具的行为。

其他:
城管局:
可取缔占道,从源头消除噪音
“比如说小贩占道经营,旁边还摆放着高分贝的喇叭,这到底是由谁来处理呢?按照规定这类噪音由公安部门负责。城管部门的职责是对占道经营进行处理,取缔这种行为,自然也就取消了噪音源头。”
港航监督机构:
可以规定船舶禁止行驶及禁止鸣号的地段和时间

回答(3):

法律分析】:扰民的噪音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根据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有噪音扰民的行为,否则是违法的,行为人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一般会被责令整改,还会对单位和个人处罚款,造成重大破坏的话会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回答(4):

家庭生活类民警,店铺经营城管,机动车交警,工业类、生态环境类由环保局负责。
投诉最好选择信访局或电话录音,如果相关部门说不归他们管,就向上级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