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区因地处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江南的烟墩山和江北的蓬莱山对峙如门,故名江门。早在元末明初,这里便形成墟集。
江门的商品经济萌芽于14世纪,在蓬江区圩顶的地方有一个小圩集,每逢一、三、五圩期,邻近四乡的农民和渔民将生产
的农副产品及鱼产品拿到这里销售或交换。后来圩集逐渐向海滩扩展,到16世纪,已发展成为“千艘如蚁集江滨”相当热闹的商品集散地。到了明末清初,更是
“客商聚集,交易以数百万计”。
清康熙二十三年(1685年),粤海关成立,在江门设立正税口,俗称“江门常关”。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根据《中英缅甸通商条约》专款,江门成为了西江的第一个上下客货停靠站,属三水管辖的一个分支机构。同年10月,粤海关在江
广东江门风景(19张)
门设立办公所,这是首次以条约形成把江门定为人和商品入境的小关口,江门也就成为了西江南路对外贸易的水路交通枢纽和商品流通中心。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0年)江门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后,成为了五邑乃至粤西地区的对外通商口岸,清光绪二十八年八月初四(即1902年9月5日),强迫清政府签订《中英续议通商行船条约》(即《马凯条约》),将江门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并相应设置海关。1904年3月7日,江门海关正式成立,粤海关把江门和甘竹两个常关划为江门海关管辖。
1904年3月7日,江门开放为对外贸易口岸时,将海关设在靠近河的东北入口2英里的西江右岸(即北街),在其对面有优良的锚地。因此,大吨位的船只无需进入河内,由民船或舢板将旅客和货物从城内运上大轮船”。
1925年,江门定为省辖市。
1931年撤销市建制,复归新会县辖。
1951年1月从新会县析置江门市。后又分属过粤中行署、肇庆专区、佛山专区管辖。此时为新会县辖江门市。
江门行政区域示意图(3张)
1983年,江门市定为省辖地级市,实行市管县新体制,下辖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和阳江、阳春7县。
1988年,阳江、阳春分出另设阳江市。1992年至1994年五县先后撤县设市,由江门市代管。
2002年9月,新会撤市设区。新会区辖原县级新会市的会城镇、大泽镇、司前镇、沙堆镇、古井镇、三江镇、崖门镇、双水镇、罗坑镇、大鳌镇、睦洲镇,区人民政府驻会城镇,将原县级新会市的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划归江门市蓬江区管辖。
江门市2002年辖蓬江、江海、新会三区及台山、开平、鹤山、恩平四个县级市,辖区范围俗称“五邑”。共同的历史,同出一宗的地缘人缘,加上海外对五邑的影响,使江门五邑展现出丰富的民俗风情。其中新会、台山、开平、恩平四县俗称“四邑”,加上鹤山则称“五邑”。江门市区为蓬江区和江海区。县级新会市于2002年6月22日并入江门市成为其第三个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