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震设防烈度与抗震等级何非都有“抗震”两字,抗震设防烈度是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与抗震等级是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要求(尚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6.1.3条第6.1.3条)。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抗震等级要考虑烈度罢了,两者有本质区别。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2.1.1 抗震设防烈度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现浇混凝土结构房屋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要求(尚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3条)。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表6.1.2 的现浇混凝土结构房屋抗震等级。
设防烈度就是一般人说的地震级数,这个好理解;
抗震等级就像是说的设防单位的重要程度,例如:政府机关、医院、学校、
电力、通讯、广电等单位,是抗震一级,农村分散居民区是4级。
抗震烈度指的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一般情况下,取50年内超越概率10%的地震烈度。
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在我国建筑业中,已经开始严格执行这个等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