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房子,是你结婚前用自己父母赠与的款项所购:
(1)如果不加上她的名字,以购房合同的签定时间、发票和房产证等足可以证明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
如果离婚,她分不走房子,能要求分的,只是你婚后所还贷款的一半,而且还要在你们之间没有书面的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类的约定的情况下。
(2)如果加上她的名字:就是两人的共同财产了。离婚时她有权要求分房子,至于分走多少,如果在办房产证时约定了你和她各自所占份额,她分走约定属于她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她分走一半。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我和女方两人的名字,以后离婚了,她能带走多少”:如果办房产证时没有约定份额,她能分走房子一半产权。
4、“我希望至少能保证到我父母的权益”:如果仅是想保证你父母的钱能收回归你父母、或是归你所有,可以现在由你和她与你父母写下借条,写明他们在你结婚前给你的用于购买某房(写清此房的具体座落位置)的款项100万元整,是他们借给你和她的,你和她在此借条上签名并写上年月日就行了,不要写还款日期,到时你们离婚,你父母可以向你们索要这100万,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5、或者,不想让她起疑、不满的,也可以现在让你父母写下一份赠与声明,声明他们在你婚前赠与你的购房款100万只赠与你个人,将来离婚时你也可以向她要回这购房款归你自己。
6、楼上朋友的办法,只要你估计她能承受,也不是不可以;但如果她特别在意这房、特别在意别人是否欺骗她、性格较强的人,这样有可能会有麻烦。
结婚以后,你愿不愿意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情感专家教你一招
既然不放心,为什么要求呢,自己的命运自己把握,不是还没有结婚嘛。不要把自己的放在那么被动的位置上。╮(╯▽╰)╭
离婚的的话,她会带走一半。
但是离婚时你要证明这房子是你婚前自己买的,就算婚前财产。
这种是很烦的,你就骗你女友说,你咨询了朋友,房管中心要看户口本,你俩户口不在一起,暂时写不了两个人的。等办了婚礼再去问问。先结了婚再说。万一她发现你骗她,就说你交了损友,朋友没搞清楚。
你也让你父母放心,谁也不是本着离婚结婚的,这样也好,将来吵架的时候也不会轻易离婚。
我也同样的问题,当初为了表示诚意写了女朋友的名字,但是她父母太贪了,什么都不愿意出钱,搞的结婚好像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