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劳动合同,我没有按照程序走,没有提前一个月说辞职,现在公司找我麻烦,该怎么办

2024-11-17 0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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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法通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就走,如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你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公司不能随便克扣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