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历法中,有独特的二十四节气,这是其他民族的历法中所没有的。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人民中就有了日南至、日北至的概念。随后人们根据月初、月中的日月运行位置和天气及动植物生长等自然现利用之间的关系,把一年平分为二十四等份,并且给每等份取了个专有名称,这就是二十四节气。二十四节气中,代表春季的六个节气是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代表夏季的是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秋天里则有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冬天的节气为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这二十四个节气,每一个都有其不同的意义。
24节气的划分充分考虑了节气、气候、物候等自然现象的变化。24节气中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是用来反映季节的。其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是从天文的角度来划分的,而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则反映了四季的开始。一年中的四季与二十四节气
我国目前的春夏秋冬四季是以各地侯温(五天的平均温度)作为分季的标准。这就是:当上半年的候温达到10℃以上时,作为春季的开始;当候温达到22℃以上时,就是夏季开始了;当夏季的候温下降到22℃时,就算是秋季了;候温下降到10℃以下,就是冬季开始了。
二十四节气,是怎么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