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没有递交案件的权利,看守所是警察暂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里面的教官是看管不涉及任何案件。是办案民警侦查结束后递交检察院,检察院看了民警递交上来的卷宗,觉得案件犯罪证据不充分,补充侦查,看守所那里是不可能放人的你别异想天开了。都已经移交检察院了还怎么可能放人。现在还是属于补充侦查阶段,侦查期间还没结束怎么放人,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