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已签 乙方又反悔了 该怎么赔偿

2024-11-03 03: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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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2条、当事人对于租期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仍然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236条、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期为不定期 综上,对于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属于不定期租赁。 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随时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若已在解除合同之前的2个月提前通知承租人,已经大大超过了合理期限,这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回答(2):

按合同上所写违约赔偿金额进行赔偿。一般是扣掉定金或者按所交房租的15%进行赔偿。还有就是定额制赔偿,一般是1000-3000不等,看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就怎么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