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先于母亲去世的,由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儿媳不是婆婆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