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要视罚抄写的内容多少而定!即所罚数量必须跟学生正常体力条件、智力条件、可支配时间以及相关因素相匹配下,务求合理。超过合理范围之外就属于变相体罚。
变相体罚:即并不是直接对学生人身诉诸拳脚和工具,而是以各种借口并且以其他形式间接对学生进行处罚。如,孩子在校表现不好,教师暗示或直接要求家长,“你回去好好管教管教”,通过家长之手去惩罚学生。还比如,有地因学生作业没写对,或没有按老师的要求去做,教师便以此为由让学生写上十遍、二十遍,有的甚至要求写上百遍。沈阳铁西区一位13岁的少女因作业错了几个字,便被老师要求每字罚写3000遍,少女承受不了压力,服药自杀了。变相体罚的种类繁多,虽不同于直接体罚,但是它的非道德性并不亚于直接的体罚。这种“额外的负担”,同样造成了对学生身体的损害。
对于实施变相体罚的行为,可以向学校和相关教育机构提出起诉,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所以可以通过上诉的办法责令该老师撤消惩罚或者减轻惩罚数量,维护学生正当权益!
不对,现在教育局规定不让老师体罚学生!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要爱的教育!
我个人认为要看性质问题。老师为什么要罚抄呢?是因为比如说在班上干了坏事所以被罚抄还是因为考试时忘了某个重要的公式而被罚抄。如果是好意的话当然就对啦。至于恶意的呢?就因该指出。。
呵呵,希望能够帮到你。。^^
不对,告他去!都是些疯子体罚学生就不思好老师!
不对,现在教育局规定教师禁止体罚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