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提醒您以他人名义买房存在法律风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款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
以他人名义买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实质上讲,应属于二手房买卖合同,特殊之处即在于双方签订该合同时,该房屋所有人对该房并不具有所有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
2、如确实需要以他人名义购房,一定要要选择自己百分百信任的人员(最好是直系亲属),以避免信用风险。
在以他人名义购房前,应当签署书面协议,明确以下几点:
(1)、以他人名义买房的事实,房产的权属归实际购房人所有,房款由实际购房人支付。
(2)、名义购房人不配合办理交付或日后的过户手续,或将房子权属占为己有、将房子擅自处分、因个人债务等原因导致房产被查封或处置的,实际购买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损失以违约金的形式预先固定下来,比如人民币多少万元整。
(3)、要让名义购房人的配偶知晓并确认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事实,避免对方配偶到时候主张所购的住宅为夫妻共同财产。
(4)、可在协议中事先约定好,名义购房的做法是否是有偿。在名义购房人帮助签署购房合同、办理交房等事宜,或因政策等因素影响名义购房人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自愿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具体金额依照双方商榷结果而定。如名义购房人违约,则无权索要报酬。
此外,还应当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房款支付凭等资料,以便主张自己的权利。
扩展资料:
以他人名义买房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1、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那么,在双方产生争议时,是否可以依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认定双方所签合同有效呢。答案是否定的。
2、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款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3、从法律渊源上讲,《合同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均属于法律,但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处理本案时,应根据特别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即应认定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要求对方履行过户手续没有依据。
4、自此,实际买房者应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律师认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
同时须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均知房屋所有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可判断为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责任,因此应共同承担实际买房者的损失。
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打算以他人名义买房者应综合考虑利益与风险,权衡得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首先,你和你弟弟签个代理合同,你委托你弟弟以你弟弟的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具体条件你决定,购房的费用由你一人承担,并且房产的所有权归你,你弟弟无权处理这套房产,你弟弟的妻子孩子也无法继承这套房产,并且你承担这套房产的所有法律责任。
让你弟弟和你一起去购房,并且让你弟弟签购房协议
你让你弟弟写个证明就行了,不需要复杂的文本,只要把房子是你出资购买的,首付款、按揭都由你支付,所有权、使用权也属于你,我你弟只是挂个名,今后房子的继承权是你的孩子等等就行了。祝好运。
可以做公证,写明房子你有你出钱购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