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2024-11-16 0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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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是会强制执行只有一套住房的。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回答(2):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通产情况下,法院是不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但是,如果这套住房面积太大,或者是别墅或者豪宅,则不属于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能会要求变卖房屋,换成普通住宅,剩余的钱款用作偿还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回答(3):

回答(4):

他本身就是拿这套房子来抵押的,法院能不能强制执行?这套房子是政府,就是大集体拆迁的房子,分到户,这个房子法院说的,没有房产证,不合法!

回答(5):

如果其房子本人并不居住,可以要求法院拍卖履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