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国怎么离婚

2024-11-16 0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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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一方不能回国亲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已就离婚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具体的方式如下:

  1、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需填写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一般我驻外使、领馆有相关格式文本,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2)同时,国内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安妮律师建议当事人,最好在起诉状上写清楚已 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以便法院尽早开庭,能够迅速、快捷地解决案件。

  (3)法院开庭后,原告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一般当日生效,一周后可领取法院应当事人要求开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程序结束。

  2、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结婚证、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证明、在国外的住址,以及相关证据。

  (2)审查立案后,法院会逐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再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之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情况:一、被告收到法院传票后,做出答辩,法院择日开庭,裁决是否判离;二、将传票送出3个月,被告方仍杳无消息,一般法院会再公告7个月后,再缺席判决。如果缺席判决,法院一般仅就人身关系做出裁决,而对于财产部分,法院不予处理。

回答(2):

  1、你父亲是中国国籍、还是有外国国籍?他出国,是到国外定居还是只是临时出国?
  (1)如果他有外国国籍:应适用涉外程序。
  (2)如果他是到国外定居、取得了外国国籍的:也可以适用涉外程序。
  (3)如果他是中国国籍、且只是临时出国:这不是涉外民事诉讼。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4、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2、“有什么办法可以起诉他”:到他出国前的户口所在地或是常住地法院起诉就可以,但他本人在国外的,只能由法院公告送达。

  3、“要是找不到当事人难道就离不了了吗”:
  (1)离婚案件涉及的不仅是财产关系,还在人身关系,法院处理时会很慎重,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庭。
  如果一方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庭的,也要经过法院的允许并提交对离婚事宜的书面意见才可以。
  (2)他本人不能出庭、且不能提供书面的离婚意见的:基本不可能离婚。

  4、“请给我详细的解决办法”:这办法没人能给你,建议让你母亲到当地法院咨询,你父亲如果是中国国籍,应是中国公民,知道他送达地址却找不到人时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但是否能判离婚,他本人不在的情况下很难。

回答(3):

不知道地址没办法,你可以查清地址,或者写出国前的地址

回答(4):

可以起诉
如果无法提供地址的,由法院公告诉讼传票和判决书
最终总会达成离婚目的的

回答(5):

首先,中国规定,如果是在中国结婚,那么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不在境内,另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可以向被告在境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或者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其次,不知道确切地址,可以公告送达。
再次,一般法院在第一次判决不允许离婚,第二次会给判的。而且都有分居十年这么强的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