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健康证的问题

2024-11-23 0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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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规定是不需要查乙肝了,但是增加了甲肝和戊肝,抽血的目的是检查甲肝和戊肝 。不知道这个答案你能否满意。

回答(2):

回答(3):

抽血主要是化验是否有乙肝之类的传染病。

回答(4):

大小三阳 以及肝硬化等肝功能性疾病

回答(5):

你好!我在网看了,很多资料都说不用了;但是要检查肝功能这一项!至于其它的,没有什么问题的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