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签订了劳动合同了吗?如没签订,可以随时离开,公司应当给已做的工资。如果签了合同,你们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的要求,否则你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的。——如满意请采纳!
再坚持做一个月,第二个月还不签合同,就去人力资源保障局(劳动局)投诉。但是金东区劳动监察大队,是一个不作为,不监督,不查处,不纠正的部门。我曾经有去投诉过,他们说他们只管拖欠工资其它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