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中得到了7000块钱的好处费。说你已经参加了这个套路贷集团。这个套路贷集团已经被公安机关破获了。你在其中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情况你应该积极的到公安机关去退赔你得到的不法收入七千块钱。这样可以减轻你自己的法律责任。现在全国公安机关都在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势力。参加了这些黑恶犯罪事例集团的人,不要心存侥幸枉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去公安机关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如果“中介”到你公司贷款过程中,没有欺骗行为,而且贷款的用途你不是“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其从事犯罪活动”,那中介去“套路贷”就跟你收取好处费的行为没有关联,你不构成从犯。
但是,如果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显示,“中介”在从你公司贷款过程中,你是明知或者应当知晓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按照案件的“帮助犯”处理。
客观上帮助别人套路贷
应该算从犯,一般应当
从轻、减轻处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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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二十七条 从犯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