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可以开收入证明,包括底薪和提成。
开具的收入证明需要加盖公司的公章和财务专用章,月收入超过3500元(扣除三险一金和补贴),需要自己到税务局打印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否则只能参考如下法条赔偿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 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和话补)、奖金和津贴。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开具收入证明进行赔偿的。
可以让公司开工资证明,证明收入,包括底薪和提成及车祸后公司是否还会发工资。
应该是住院前面半年或者一年的平均收入来算的,不会计算住院期间的收入。
正是因为没给你开底薪,才要提供住院后的三个月银行流水证明你之前有底薪后期没发底薪。
这个没法算,没有银行流水保险公司不认可,超过纳税标志的,还要提供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