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娇纵溺爱有哪些危害?

2024-11-30 12:3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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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韩某是中学初三年级学生,父亲常年在外跑生意,母亲在外搞市场调研。韩某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大。韩某很可爱,而且人也聪明。作为唯一的孙子,爷爷奶奶自然对孙子疼爱有加,要什么就买什么,每年过生日都要请亲友为其庆贺。

韩某的父母虽然工作辛苦,可是每个月收入丰厚,所以经常给韩某寄很多吃的东西、穿的衣服、玩具等。爷爷奶奶没有什么文化,对韩某的功课无力辅导,就用他父母每月寄来的钱为他请了一个老师,教他做作业,并负责陪他玩。韩某虽然只有14岁,但却俨然一家之主,对老师也指手画脚。一次,老师在家访时指出他作业中做错的几道题时批评了他几句,他便哭喊着叫爷爷奶奶把老师赶出家门,爷爷奶奶也只好顺着他。

一日,韩某和朋友在学校足球场旁边玩耍,其中一个叫李某的同学一不小心把球踢过来刚好打在韩某的脑门上,李某立即跑过来给韩某道歉,韩某当时没有说什么,因为李某看上去比他魁梧得多。可是他回家后,越想越生气,于是打听到李某每天下午都在那里踢球。第二天,韩某带着父亲从广州给他买回来的玩具枪,在玩具枪里装了小石子,等李某来到操场踢球的时候,韩某冲上去就开枪向李某射去,李某一下子蹲在地上,用手捂住眼睛,和他一起来踢球的同学立即将李某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李某眼角膜受到严重损害,属重伤。

在法庭上,韩某告诉法官,他从小没有被人打过,可是李某踢球不长眼睛竟打在他脑门上,所以他要打瞎李某的眼睛……

【评析】

本案中,韩某在足球场边玩耍,李某不小心踢球打到韩某的脑门,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并主动向韩某道歉,韩某对此却耿耿于怀,第二天伺机“报复”以致打伤李某的眼睛,韩某主观上有伤害李某的故意,而且事先已经准备好作案工具等候李某的到来,客观上实施了伤害行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依法应当追究韩某的刑事责任。

从众多青少年犯罪案件分析中,我们看到:家庭教育不当,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首要原因。青少年一出生就在家庭中成长,他们有很强的模仿能力,父母的言行往往被作为自身的参照物,父母讲吃讲穿,孩子就讲名牌、讲排场,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会出现逆反现象。

父母性格暴躁,经常酗酒,拿孩子出气,就容易让孩子产生极端情绪,找别人出气;还有的父母在孩子受到其他孩子的欺负时,不能正确处理,不是讲解道理,分析原因,反而认定自己的孩子肯定是正确的,过分地娇纵和溺爱自己的孩子,自己的孩子有父母撑腰,做错了事从来不思悔改,有的父母甚至找到对方上门吵闹,使自己的孩子养成称王称霸的习惯,在学校和自己的小圈子里飞扬跋扈,一旦受了委屈,就会不计后果地报复他人。像这些家庭中的父母,不到他们的未成年子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他们是不会后悔的。

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发生,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家长的溺爱和纵容。这种家庭教育方式表现为,父母让青少年在家中处于优越地位,视若掌上明珠,一味满足青少年物质、精神上的任何需求,就因为这样,很多未成年子女养成了为所欲为、骄横、贪图、唯我独尊的性格,这在现在独生子女的家庭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娇纵溺爱型的这些不良习性一旦恶性膨胀,当青少年在外界遇到不合己意时,不懂得理解和宽容,而往往用极端的方法处理问题。大量真实的案例表明,在一个缺少关爱或充满溺爱的家庭里,都容易导致孩子向着非正常的方向发展,严重的时候往往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本案中,韩某得到爷爷奶奶的娇纵和宠爱,家教老师说他几句,他要把老师赶走,爷爷奶奶依着他。父母长期在外,在吃喝玩耍上他应有尽有。家庭长期娇惯所养成的韩某骄横跋扈的性格,使他容不得他人半点“冒犯”,以至对别人非故意行为都要施以报复,最终铸成大错。更令人吃惊的是,在法庭上,他还不认识自己行为的错误,反而更加“嚣张”,可见其被娇惯到何种程度。像韩某这样在家被娇纵溺爱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教训,真应当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