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查账把公司所有数据都拷贝走了,是否涉及到商业机密的泄露问题?

2024-11-14 17:22: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一: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将你公司的电子数字拷贝提取。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57号
第二十三条 对采用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核算的被查对象,可以要求其打开该电子信息系统,或者提供与原始电子数据、电子信息系统技术资料一致的复制件。被查对象拒不打开或者拒不提供的,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可以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对该电子信息系统进行直接检查,或者提取、复制电子数据进行检查,但所采用的技术手段不得破坏该电子信息系统原始电子数据,或者影响该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税务机关有义务为你公司的商业机密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第八十七条 未按照本法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税务机关泄露你公司商业机密给你们造成损失,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回答(2):

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的情况保密,未按规定为纳税人保密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回答(3):

现在的机关单位内部那么腐败,企业只有任其鱼肉了,通病无药可医

回答(4):

应该不会,国税人员查账一定会遵循《保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发现信息泄漏可以提起诉讼的。

回答(5):

按照规定是没问题的,而且选案的工作都不是稽查人员做,不会针对你的企业去窃取商业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