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危险物品管理条例》与06版的不同

2024-12-04 14:33:27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84版《危险物品管理条例》与06版的不同”?好象没有这两个版本:
一、国务院国发[1987]14号《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六一年一月二十八日,国务院批准国家经委、化学工业部、铁道总、商业部、公安部试行的《关于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管理暂行办法》、《化学危险物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铁路危险物品运输规则》、《化学危险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关于违反爆炸、易燃物品管理规则处罚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1)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2)第十七条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生产许可证每3年换发,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不对称,最新的版本有多处修改]。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改版)等待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