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已被取缔。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