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活费不给,怎么去法院起诉

孩子生活费不给,怎么去法院起诉
2024-11-17 21:27:5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

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扩展资料

抚养费依据: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

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要是男方在离婚后不按照约定或法院的判决支付抚养费的话,此时女方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只有通过诉讼方式来追讨抚养费。具体该如何起诉,律师365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抚养费

回答(2):

  向被告(不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应当是孩子,直接抚养方是诉讼代理人。法律规定,不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及时履行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明确的抚养费给付义务。

  一、案件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 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诉状要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另外,到法院起诉时,应当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起诉状,最好还有孩子的出生证明,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地址信息。

  如果家庭经济条件许可,建议委托当地律师代理。

回答(3):

按照法律法规,这个是可以去法院申诉的

回答(4):

如果长时间冻结的账户?不理他的话,后果会是什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