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电话通知去立案庭的原因如下:
1、立案庭是负责立案审查的部门,一般是对立案与否的事宜已经审查完毕。如果立案,需要给你立案通知,缴费通知、举证须知等。如果不立案,需要给你不立案的裁定书。当然也可能有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事情需要你做出说明,然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总之,你应该积极配合,前往接洽,避免误事;
2、立案庭,是你打官司的第一道门槛,有很多案子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不符合立案要求;
3、立案庭是指法院部门的名称。法院通常有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办公室、政治处、法警大队等。
立案庭职责如下:
1、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的起诉,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2、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执行案件的申请,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对应由该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4、对应由该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
5、审查应由该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立案庭是负责立案审查的部门,他们通知你前往,一般是对立案与否的事宜已经审查完毕。如果立案,需要给你立案通知,缴费通知、举证须知等。如果不立案,需要给你不立案的裁定书。当然,也可能有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事情需要你做出说明,然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总之,你应该积极配合,前往接洽,避免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