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看守所里的人送衣服和钱他会知道是谁送的吗?

给看守所里的人送衣服和钱他会知道是谁送的吗?
2024-11-01 14: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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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给看守所的人送东西是需要登记,所以他会知道是谁送的。并且依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是在看守所进行羁押的,家庭要会见时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第三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有规定的, 有没有收到接济单,他有星期几到星期几可以送东子的,只能送衣服、被子、裤子、鞋子。记住注意这些物品不能带有金属物,如扣子,拉链,还有绳子。

可以带内衣内库毛衣,鞋孑,袜子(鞋子最好不要有鞋带)外面穿的不要带,食品不要带,为了安全。还有送钱,但是现金给犯罪嫌疑人日常花销用的,应为伙食不太好 ,可以买点零食做菜吃,和买点水果吃用的,吃的和牙膏 、牙刷是送不了的。

扩展资料:

拘留期间家人探望情况:

1、如果是治安行政拘留, 可以探望。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已经作出并执行的,家属可以凭借合法身份证明去进行探视,不需要提前申请。不是家属和朋友的凭借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 

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2、如果是刑事拘留,家人不可以探望。

刑事拘留期间是不允许家属探视的,只有辩护律师才可能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回答(2):

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关押的一般是嫌疑人,原则上不允许探视及收寄信件、物品,但可以请律师代为探望。看守所不接收在押人员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