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满了没有续签合同,又上了一年公司辞退我,我怎么办?

2024-11-19 03: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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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续签劳动合同期间可以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待遇执行,如辞退原因非员工过失理由,则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1. 如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经济补偿;

  2. 如用人单位提出即时解聘,需至少多一个月工资标准作为代通知金;

    另,用人单位应在辞退员工后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员工办理申领失业救济金事宜;

但如因员工严重违纪及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导致企业辞退员工,则不能享受上述经济补偿及失业救济金待遇。

回答(2):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员工意愿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补偿,看你情况,四个月平均工资补偿是起码的主张。

回答(3):

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而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催退员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同时因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劳动者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需要注意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该付双倍工资当月起算。

回答(4):

签了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没有续签但又上了一年,双方形成新的劳动关系,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于不具备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资格,公司可以辞退你,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为合同到期未续签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三年三个月工资。
另一部分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一年为一个月工资。
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提请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需抓紧时间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5):

单位解雇是否有补偿,分3种情况:
1、违法解除。单位辞退你,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合法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无补偿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的情况例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判刑等情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你补偿或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