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四固定”的特点,即是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费率。这是班轮运输的最基本特征。
2、班轮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即货物由承运人负责配载装卸,承托双方不计滞期费和速遣费,也不规定装卸时间。
3、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时段是从货物装上船起,到货物卸下船止,即“船舷至船舷”(Rail to Rail)或“钩至钩”(Tackle to tackle)。
4、承运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为依据,并受统一的国际公约的制约。
5、班轮运输面向大量的货主,单个货主所托运的货物数量不多,但通过班轮运输的货物,在海上运输中往往价值较高。
扩展资料
班轮运输最早出现于19世纪初,美国首先采用。1818年美国黑球轮船公司开辟了纽约—利物浦的定期航线,用帆船进行运输,用以运送海外移民、邮件和货物。1824年,英国跟随美国之后,开辟了伦敦、汉堡、鹿特丹之间以蒸汽机船经营的班轮航线。
19世纪40年代又扩展到中东、远东和澳大利亚。此后,日本、德国、法国等轮船公司均经营班轮运输,设有横渡大西洋、太平洋的环球运输航线。中国于19世纪70年代开始沿海和长江的班轮运输。
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广东、广西、海南等三省区交通运输厅近日联合印发《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班轮化运营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建立“定码头、定班期、定船舶”的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班轮化运营模式,预计将于2019年9月起实施。
根据《方案》,广东徐闻南山作业区客滚码头投产前,维持现有码头格局不变,即海安港区、海安新港区、新海港区、秀英港区均参与运营。南山作业区客滚码头投产后,琼州海峡北岸运营码头以南山作业区为主、海安港区或海安新港区为辅,南岸运营码头以新海港区为主、秀英港区为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班轮运输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琼州海峡客滚运输9月起实施班轮化运营模式
1、班轮运输(liner shipping)
所谓班轮(liner)是指按照预定的时间,在固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地从事航线上各港口间的往返载货的船舶。
班轮运输的特点:
(1)承运人和货主之间不签订租船合同,仅按船公司签发的提单,处理运输中有关问题。
(2)通常要求托运人送货至承运人指定的码头仓库交货,收货人在承运人指定的码头仓库提货。
(3)班轮承运人负责包括装、卸货物及理舱在内的作业,并负责全部费用。
(4)班轮运输一般有定港口、固定航线、固定开航时间,不计滞期费、速遣费,班轮运费相对比较稳定。
2. 班轮运输的计费方法
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货物毛重计收,运价表内用“W”表示。
(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运价表内用“M”表示。
(3)按重量或体积两种标准中选较高的一种计算,运价表上用“W/M”表示。
(4)按商品的价值计收,运价表上用“Ad.Va1”表示。
(5)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6)货主和船公司临时议定。
注意:班轮运费主要由基本运费率和附加费所组成。基本运费是指货物运往班轮航线基本港口所收取的费用。附加费是船方根据不同情况为弥补运输中额外开支或费用而加收的费用。
运费(按重量吨或尺码吨)的计算公式:
运费=重量吨(或尺码吨)×等级运费率×(1+附加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