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前解约,我要赔偿什么吗

2024-11-18 14:01:5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一、租房合同中是怎么约定的?

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一)经房东与租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三)房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租客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租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二、解除合同需要赔付多少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百分比,是双方自行商议的。大部分租赁合同违约,需要赔付一个月的房租,及按月租金的100%赔付。

总结起来,不管是房东还是租客,一旦签署完毕房屋租赁合同,就不能单方面擅自解除合同。一旦某一方反悔,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对另一方进行钱款补偿。

回答(2):

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一)经房东与租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三)房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租客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租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回答(3):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房东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内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