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十级工伤具体赔偿怎么算?

2025-05-02 01: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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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等级确定后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受伤前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周岁以下,6个月;20-30周岁,5个月;30-40周岁,4个月;40-50周岁,3个月;50-55周岁,2个月;55-60周岁,1个月。注: 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

厂里说现在经公了就不要去上班了,这个没什么道理,而且不管是厂里让你走还是自己辞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拿,等两个月也差不多,大概两万多,另外走人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将近5万

回答(2):

无锡市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

受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用人单位指定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5万元。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上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

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

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

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

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

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

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

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

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

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

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