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在打架的时候报一下警,以证明刘某的打架事件,这样开除刘某可以避免违反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项、第三项)(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本案例中,刘某的打架斗殴行为确实给证券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属于严重失职,证券公司的做法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