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和人发生了口角然后那个人心脏病发了抢救,我朋友的责任会大吗

2024-11-28 1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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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方有基础性疾病,如果你朋友的谩骂羞辱刺激其旧有疾患发作,你朋友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至于具体的比例,则必须结合具体的案情。在明确赔偿数额时,还应当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对于这类案件,原则上,患有心脏病的一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

  1、《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的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间争吵,过程中用粗活谩骂,致使对方因受到外界因素刺激、情绪激动并因其本身患有心脏疾病而旧病发作,应当认定为有过错,其行为侵害了对方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事实上,患有疾病的一方在争吵的过程中,必然也使用粗活与对方互骂,导致矛盾激化,也有一定过错,而且其本身患有心脏疾病,是其旧病发作的主要原因,因此,对其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可减轻对方的民事责任。具体赔偿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再明确。

回答(2):

你朋友和那个人有肢体接触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断定是肢体接触导致的心脏病发责任就会更大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