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是本次课程改革学生评价工作的基础,应包括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评价方法和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工作环节。
一、明确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
新课程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不仅仅关注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的获得情况,更关注学生学习的过程、方法,以及相应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适合时代发展需要的身心健康、有知识;有能力、有纪律的创新型人才。为此,除了学科学习目标之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还包括了一般性发展目标,主要描述了评定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素质的指标体系。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可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能对个人的行为负责,表现出公民所应具有的社会责任感等。
(2)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承担起学习的责任;能运用各种学习策略来提高学习水平,能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能把不同的学科知识联系起来,运用已有的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探究与创新精神等。
(3)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处境和观点,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等。
(4)个件与情感。对生活、学习有着积极的情绪情感体验,拥有自尊和自信;能积极乐观地对待挫折与困难。表现出勤奋、独立、自律、宽容和自强不息等优秀的个性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