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有什么待遇?

2024-11-13 0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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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二、退役士兵就业安置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经济补助。免费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报考高等学校加分。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公益性岗位补贴。公务员等考录优惠。安排工作。社会保险服务优惠。

三、大学生特别优待政策:优先优待;选用培养;复学升学;就业服务。

扩展资料:

退伍军人,原为部队成员,根据其服役年限、服役种类、荣誉退役还是解除现役职务,或残废等级,按照法令规定有资格享受退伍军人法所规定的利益或特权。

参考资料:退伍军人-百度百科

回答(2):

一次性给予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地区发展水平确定,北京是补偿3万左右国务院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参加企业工作后的工资待遇问题,自国务院一九五九年一月二十四日以国劳周字第012号通知下达后,不少地区反映执行有困难。国务院考虑了这些地区的意见之后,根据既要对复员、退伍军人有适当的照顾,又要避免造成职工内部和复员、退伍军人之间工资待遇上的矛盾的精神,现在对这个问题重新作如下的通知:一、一九五九年的复员、退伍军人参加企业工作(包括当学徒)的,其初期的工资待遇:原来是志愿兵的(包括班长级),可以高于所在单位一级工的标准,但是最高不超过二级工的标准;原来是义务兵的,可以高于所在单位学徒的待遇,但是最高不超过一级工的标准。二、一九五九年以前参加企业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如果现在实际执行的标准没有多大问题的,可以继续执行;如果确实是有偏低的,可以采取提早出师、升级等办法适当提高。三、凡是已经按照国劳周字第012号通知规定的标准执行而需要改行新标准的,应由企业单位进行充分的思想政治工作后,改行新标准,过去多领的部分工资,可以不退回。四、参加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可以按照以上各点的精神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该根据上述原则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对复员、退伍军人的工资待遇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发布施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回答(3):

退伍后会有复员费,安家费等补助,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也有优待。《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

回答(4):

退伍后会有复员费,安家费等补助,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也有优待。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原征集地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安排工作。对应予安排工作退伍义务兵,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各接收单位包括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都应把接收安置退伍军人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回答(5):

各地方待遇不一样,具体的只有问当地民政局,察看相关政策,差距还是很大的,不要拿网上所谓文件和回答当回事,那些要么是过时的,要么是伪造的,不值得相信,你也不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