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义务的监护人是否能够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2024-11-28 0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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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尽义务的监脊迟护誉野谨人可以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2006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简称《未保法》)第五十三条对撤销监护人资格进行了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庆基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回答(2):

2006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下简称《未保法》)第五十三条对撤销监护人资渗如手格进行了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橡则权益,经教育不丛嫌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

向法院提起 撤销监护人资格 的特别程序。

回答(3):

可以
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人民法院撤销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向法院申请即可。
援引法律:《民法通则》第18条第毁歼3款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 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笑余段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碰誉人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