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
异地医保报销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
2.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
3.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
4.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
5.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
扩展资料:
可以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的四类人群如下:
1、常驻在异地的工作人员,指公司长期指派在异地出差工作的人员。这里需要注意一点:这类人群需要长期在外地居住;
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跟随子女在异地定居,且户籍已迁入当地的户籍人员。这里要注意一点:户籍已正式迁入异地安置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安置备案;
3、长期在异地居住的人员,指长期居住在异地,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这里需要提醒一点:此类人群需要在参保当地医保部门申办异地安置备案,在纳入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医院住院,可凭本人新型社保卡直接结算医疗费;
4、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一般指在异地住院、急诊急救住院和转诊转院的患者。这里要注意一点:指因为病情需要,要到外地就医,且已经在当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的患者;
办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的条件,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就医的异地医院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信息完整可就医使用的社保卡(包括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卡)。
2016年4月2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16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就业状况与工作进展。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会上谈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问题时表示,要在2016年实现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能够基本实现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解决这个问题将分三步走。据人社部介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2016年底已上线试运行。在试运行过程中,已有15个省份接入该系统开始试点。
1、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统计表明,省内异地就医的占比最大。截至2016年年底,已有30个省份实现,省内异地就医持卡结算。
2、上半年实现异地退休安置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把退休后的父母接到子女工作所在地,在异地直接可以看病就医结算。”
3、年底前实现所有符合转诊条件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